(包括: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勞務分包序列資質,其中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含建筑業生產企業)
1.事項名稱
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
2.頒發的證件及有效期
頒發的證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包括一個正本和六個副本(特級十二本)。
企業因經營需要申請增加資格證書副本數量的,應持增加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格證書副本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最多增加三本(特級不超過六個副本)
證件有效期:《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資質有效期滿,企業需要延續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申請辦理資質延續手續。
對在資質有效期內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經市建設局同意,有效期延續5年。
3.審批類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許可。
4.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二條、十三條;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3、《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5.審批條件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
第十一條 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實施:
(一)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三)勞務分包序列資質;
二、《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07]241號)
(七)選擇總承包序列某一類別資質作為本企業主項資質的,可申請總承包序列內各類別資質。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再申請總承包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即可承攬專業承包工程。
(四十三)《規定》實施前已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在《規定》實施后其資質證書暫不統一換發,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對特級資質以外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進行修訂,在新的標準頒布實施前,原資質證書繼續有效。
在過渡期內,暫按以下規定執行:施工總承包企業申請的專業工程類別資質不超過5項,但不得申請勞務分包類別資質;
選擇專業承包序列某一類別資質作為本企業主項資質的,可申請不超過5項的專業承包序列內各類別資質,但不得申請勞務分包序列的各類別資質,不得增項總承包資質;達到資質標準的,可以申請不超過現有主項資質等級的總承包資質,但須將總承包資質變更為主項資質,且主增項資質符合前款要求;
勞務分包序列企業可以申請本序列內各類別資質。
三、《廣東省建設廳關于部分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許可實施問題的通知》(粵建辦函[2008]133號)“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的許可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不包括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資質)的許可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
四、具體條件見“相關表格”:
1、《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
2、《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3、《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07]241號)
4、《廣東省建設廳關于部分建筑業企業三級資質許可實施問題的通知》(粵建辦函[2008]133號)
6.申請資料
說明:1、企業提交資質申請資料時應將所有申報人員相關職稱證、注冊證、崗位證原件一并提交市建設局核查。原件將于15個工作日內通知企業領回。
2、人員的職稱證、注冊執業證、安全生產考核證和企業的資質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復印件必須清晰(包括字跡、紙紋、人員相片等),不得比原證件縮小或放大,否則不予受理。
一、首次申請或者增項申請資質、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升級,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說明:如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部門資質的,每涉及一個專業部門,須另增加《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二份、附件資料一套;此部分資質的審批由省建設廳實施。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和相應的電子文檔;
注:表格可在東莞建設網下載;申請人必須按照填表須知要求填寫,并用計算機打印,不得涂改;需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處必須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二)《東莞市建筑業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證件明細表》;
注:需本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處必須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三)附件資料一套(共三冊,分別為“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工程業績資料”):
第一冊:綜合資料,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申請增項、升級的需提交;企業可在資質審查意見公示結束后再將原件提交我局);
□3、企業章程;
□4、企業近三年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申請增項、升級的需提交);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申請增項、升級的需提交);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如所申請資質對設備、廠房等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注:企業申報勞務分包資質證書時,配備的相應機具:
(1)木工作業:圓鋸機、平刨機、曲線鋸、手電刨、手動沖擊鉆、微型電鉆。
(2)砌筑作業:砂漿攪拌機。
(3)抹灰作業:砂漿攪拌機、紙筋灰攪拌機、地面壓光機。
(4)石制作作業:切割機。
(5)油漆作業:手提式角向磨光機、電動刷、電動砂皮機、噴漆槍、電動噴漿機、手提式噴槍。
(6)鋼筋作業:鋼筋彎切機、鋼筋冷拉機(卷揚機)、電弧焊機。
(7)混凝土作業:振動棒、平板振動器。
(8)腳手架搭設:扭矩扳手。
(9)模板作業:圓鋸機、曲線鋸、電鉆。
(10)焊接作業:交(直)流電弧焊機、電渣壓力焊機、對焊機、氬弧焊機、CO2保護焊機。
(11)水暖電安裝:錐螺紋套絲機、扭矩扳手。
(12)鈑金作業:切割機(線切割、氣切割、激光切割)、普通焊機、氬弧焊機、CO2保護焊機。
(13)架線作業:手動或電動葫蘆、牽引機、工程車。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增項、升級的需提交,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
10、預拌混凝土企業還應提交以下資料:
□(1)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意建設的意見(原件);
□(2)建構筑物的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建構筑物竣工驗收報告(收復印件核對原件);
□(4)環保驗收核準意見(收復印件核對原件)。
11、對企業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資質的,還應提供下列資料:
□(1)企業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2)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的批準文件或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3)企業改制、分立應提供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4)企業合并應提供合并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并報表;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12、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應提交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件(包括: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相對應的“三類人員”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三類人員”資料:
說明:以下人員如已考試合格但并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可提交網上打印的合格名單。
□①主要負責人安考證A證(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
□②項目負責人安考證B證(項目負責人的人數應與本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建造師人數一致);
□③安全生產專職人員安考證C證(建筑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于6人;一級資質不少于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3人。建筑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于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于2人);
□④以上人員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證明。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①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②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③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④安全檢查制度;
□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⑥對分包單位管理及施工現場控制的要求和規定(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不需要提供此項);
□⑦設備(包括應急救援器材)安裝(拆除)、驗收、檢測、使用、定期保養、維修、改造和報廢制度;
□⑧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批制度;
□⑨安全技術交底相關規定;
□⑩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冊:人員資料,包括: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
注:由于項目經理證已停止使用,項目經理證不再作為申辦企業資質(包括新辦、增項、升級)的有效證書,須使用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臨時注冊證書。按照“建設部關于新設立建筑業企業注冊建造師認定的函”(建市監函[2007]86號),新設立的建筑業企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后,須辦理建造師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手續,憑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后出具的證明,作為建筑業企業資質評審的依據。企業資質批準后,辦理建造師注冊手續。企業憑建造師注冊證書領取企業資質證書。
□2、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4、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平安卡、身份證明、社會保險憑證(其中企業相關負責人出具的社會保險需含養老、工傷保險)。
注:企業申報勞務分包資質證書時,提交材料應注意:凡已按東建市[2009]25號《關于建筑業勞務分包企業職業技能崗位培訓及平安卡申領有關事項的通知》報名參加“東莞市建設培訓中心”組織的“勞務分包企業職業技能崗位培訓及平安卡申領培訓”的企業,只需提交由“東莞市建設培訓中心”出具的以企業為單位累計已培訓合格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平安卡的人員名單(名單需包括人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證書編號、工種、等級),無需再按一人一證提交資料。按照規定一人持一證,相近專業可一人持雙證,其他專業不得一人重復持證。相近專業包括木工與模板、砌筑與抹灰、鋼筋與焊接、木工與油漆。
第三冊:工程業績資料(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需提供),包括: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
□3、上述資料無法反映技術指標的,還應提供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資料等。
說明:
1、相關人員提交的職稱證必須是人事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職稱證。針對個人職稱證書未能反映其資質所需專業要求的,由企業按照需要提供所學專業的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已反映的,可不提供畢業證書。提供了畢業證書的,需經東莞市人才服務中心鑒證,提供鑒證證書
2、附件資料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工程業績資料”的順序排列裝訂,規格為A4(210×297mm)型紙,并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請說明,建議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
3、附件資料除社保證明提交原件外均為復印件,資質受理機關負責核對企業提供的資料原件,原件由企業保存。資質許可機關正式受理后,所有資料一律不得更換、修改、退還。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有質疑的,企業應當提供相關資料原件,必要時要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實地調查。
4、申請資料必須數據齊全、填表規范、印鑒齊全、字跡清晰,復印件必須清晰、可辨。
5、已取得工程設計綜合資質、行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可以直接申請一級及以下建筑業企業資質,但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完成 相應規模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可以作為工程業績申報資質。其它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按照《規定》的要求辦理。已具備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首次申請同 類別或相近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其申報材料除應提供首次申請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請除最低等級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還應提供第3點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二、建筑業企業資質轉正
說明:是指在2007年9月1日前由省建設廳和我局審批的建筑業企業(含勞務企業)暫定級資質轉正。資質轉正需符合以下條件:1、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中有關資質標準的規定;2、近一年內無《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
請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所有復印件須提交原件核對):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和相應的電子文檔;
注:表格可在東莞建設網下載;申請人必須按照填表須知要求填寫,并用計算機打印,不得涂改;需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處必須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2、轉正申請報告;
注:需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企業原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5、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近一月個人養老保險對帳單;
□6、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崗位證)復印件及近一月個人養老保險對帳單(勞務企業社保要求同勞務資質申請一致)。
三、資質證書延續
說明:原則上是指在2007年9月1日后取得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5年。企業應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按原資質申請途徑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
請提交以下申請材料(除申請表外,其他資料收復印件核對原件):
□1、《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
注:申請人必須按照填表須知要求填寫,并用計算機打印,不得涂改;需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處必須齊全,否則不予受理。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4、企業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
7.審批受理機構及地點
受理機構:市建設局;地點:東莞市莞龍路下橋路段市建設局大樓。
受理機構: 市建設局一樓大廳辦事窗口(1-3)
8.審批決定機關
9.審批程序
一、申請資質、增項資質或勞務資質升級的:
1、市建設局辦事大廳1-3號窗口收驗材料。
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許可申請,即時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發送申請人,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澄清、補充的有關情況或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 調整。對屬于本局職權范圍,材料(或補正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許可申請,當場制作《建設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發送申請人。
2、申請資質、增項資質的,自收到之日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市建設局通過東莞建設網“網上辦事”發出企業申報資料審查意見;對申報資料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將說明理由。
3、資料審查符合條件后,市建設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公場所、人員現場到位核查;市建設局通過東莞建設網發布資質審查意見(包括現場核查結果)的公示。公示有效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對資料審查、辦公場所檢查、人員到位核查均符合條件的,由建設局頒發加蓋東莞市建設局印章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二、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轉正或資質證書延續的:
1、市建設局辦事大廳1-3號窗口收驗材料。
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許可申請,即時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發送申請人,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澄清、補充的有關情況或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 調整。對屬于本局職權范圍,材料(或補正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許可申請,當場制作《建設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發送申請人。
2、資料齊全的自收到之日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市建設局通過東莞建設網“網上辦事”發出企業申報資料審查意見;對申報資料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將說明理由。申報資料符合條件的,由市建設局頒發加蓋東莞市建設局印章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地址有變更的需辦公場所現場核查合格)。
注:申請人對許可事項的辦理意見有異議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0.審批時限
20個工作日
11.審批收費
無
12.審批表格
有?稍诰W上下載:
13.年審或年檢
《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07]241號)
(三十七)各級資質許可機關應該對許可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條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每年抽查率不應低于5%。 被檢查單位應如實提供企業資質證書、企業財務報表、人員資料及業績資料等與資質標準相關的資料,核查中發現企業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由資質許可機關通知 企業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個月,整改過程中企業應暫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請資質。逾期不改的,由資質許可機關撤回其資質。
14.受理咨詢與投訴的機構和電話
受理咨詢機構:市建設局市場科 電話:22207989
受理咨詢機構:市建設局質安科 電話:22207283(預拌混凝土企業)
受理投訴機構:市建設局辦公室 電話:22207318
15.備注
企業填報各項資料應確保完整、真實。
企業向建設部申報資質時,應按《關于按模板格式填報企業基本信息表電子文檔的通知》(建市資函[2008]65號 )要求將企業基本信息表的電子文檔填寫完整,經省建設廳核對后隨同申報材料一同上報。
《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07]241號)
(四十二)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界定
1、涉及鐵道方面的資質包括: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鐵路電務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鐵路鋪軌架梁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鐵路電氣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2、 涉及交通方面的資質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公路路面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港 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航道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通航建筑工程專業 承包企業資質、通航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3、 涉及水利方面的資質包括: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水利專業)企業資質、水工建筑物基礎處理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 業資質、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堤防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水利專業)企業資質、水工大壩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 質、水工隧洞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4、涉及信息產業方面的資質包括: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電信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5、涉及民航方面的資質包括:機場場道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